春弦

纵使当初知有恨,初心不可不逢君

【双花】未名花

不打tag了纯存档,从硬盘文大军里翻出来纪念一下。是我最早接触双花时的习作,末世背景。真的是瞎扯……
——

  孙哲平第一次看到张佳乐的时候,他们都还是少年。

  外面狂风呼啸,这片人类集聚区孤独地亮着淡橙色的灯光,在一大片冰冷惨白的冰雪背景中,它是唯一有生命力的色泽——虽然它也如此黯淡。

  这是人类末日的第四个年头,所有生灵都挣扎在极度的严寒以及伴随而来的各种物资短缺的窘境中,物质的需求压倒了精神,感情这种东西像稀缺品一样,以令人惊异的速度从人类身上褪去了。

  就像是与推进器分离的火箭一样,迫不及待地甩掉了“包袱”。
  十五岁的张佳乐跪在棕褐颜色的干枯土地上,小心翼翼地捧着什么。

  他看起来像这个冰冷世界中的一个异类。

  孙哲平正好路过他身边,手中抱着一大沓资料,急匆匆地往远处的建筑物方向走。他走过张佳乐身边,忍不住垂眸看了他一眼。

  少年扎着小小的马尾,颈后露出的一小块肌肤白而柔软,曝露在寒冷的空气中,让人情不自禁地想把手覆上去,为他挡住冷风。

  然后孙哲平的视线移向他的手。

  那双戴着薄布手套的手修长漂亮……上面躺着一枚的脉络清晰的枯黄叶片,叶型细长呈针状,边沾着些微泥土,一看就是从土里刨出来不久。

  张佳乐发现有人停在他旁边,便抬头冲对方一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
“你好啊。”

  他的睫毛很长,笑的时候微微颤动,像寒冬里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你在这里干什么?”孙哲平问他。

  “我找到了这个。”张佳乐答非所问,托起手中的小东西给他看,“是郁金香的叶子哦。”

  “……这样啊。”

  孙哲平不知道说什么,他对郁金香叶片没有任何感觉,有些尴尬地耸了耸肩,继续带着资料走向前方。

  一个看起来水一样的男孩子,他在心里默默标签。

  这种人不适合末世,孙哲平想,如果是四年前,他也许能看到一株真正的郁金香……说不定可以做植物学家吧。

  这孩子就像一株温室里的花儿,同他的郁金香一样,在这样的环境里太过脆弱。

  他身上有乌托邦的气质,所谓乌有的、寄托梦想的邦国,只存在于幻想中的乌托邦,让人燃尽所有去追逐的泡沫之影。

  一朵末世的未开之花。

  可是这样的人注定不能长久。

  孙哲平走出了很远,又忍不住回头看,遥远的地平线上是无尽的黑暗,隐隐绰绰的影子怪异而张扬,像是什么巨大的怪物。在这样的背景下那个马尾男孩子半跪在地上的身影显得如此渺小而又无限清晰,成为天地之间一个孤独的焦点,仿佛在无声地反抗着什么。

  这就是他对张佳乐的第一印象,他们总共说了三句话,寥寥数语,然后,就这么连名字也没有交换地擦身而过。

那时候的孙哲平是个心怀宏志的少年;那时候的张佳乐是一个普通的不成熟的孩子。

未来他们的生命轨迹如同双股绳般交缠旋绕,渐渐不分彼此时……会发现这一瞬的短暂相遇,开启了通往命运的荆棘之路。

而再相见已经是两年后。

“喂喂!大孙,去不去外面?”

身后有人唤着他,脚步声急促地响起。孙哲平晃了晃肩上的重剑,有点懒散地回过头:“怎么,又出去找吃的?”

“基地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嘴里要淡出鸟来了……”来人不爽地抱怨,“现在环境好一点,去外面说不定能弄点肉吃。”

距离末世开始已有六个年头,条件从一开始的极度匮乏到现在略有好转,至少人们已基本可以填饱肚子,当然,也仅限于不饿罢了。

动物对自然的适应力远强于人类,随着太阳辐射量的逐渐增大,野外动物种群数量开始稳定,尽管政府曾警告过野外可能会存在未知的危险——据说有人发现过异变的动物——但对于像孙哲平这种武力卓越的人类而言,冒险出去加一餐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心喂了野兽肚子,你放心世镜一个人?”

“老夫手艺独步天下……好啦,你厉害你厉害。”魏琛一看孙哲平不屑的表情,连忙大加吹捧,“有狂剑相助,今晚吃顿好的,这不世镜都吃几天青菜白饭了。”

……其实大部分平民都只能吃工厂生产里的粮食啊,那种利用强太阳能以及适宜温度、养料促生长的一星期一拨的稻谷,蔬菜这种比较娇贵的副食才是真正的稀缺好吗!

“那也行,这会儿还早,我们下午收拾收拾再出发?”

“哎哎。”魏琛连声答应,一转头,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奸笑。

“总算能祭一祭五脏庙了……”

孙哲平站在山坡上,看着魏琛逐渐走远,下方亮着隐约的灯火,沉默的建筑物连绵成一片,它的剪影仿佛一张巨口,黑黢黢的压迫着人的意志,把人类束缚成机械统治之下的刻板模型。

人类就是这样的生物,即使面对着世界前所未有的动荡,也时刻准备着耍弄权术,让自以为是的政客们决定人类的命运。

“……该结束了。”他仰头望着天空,喃喃自语。

他的瞳孔里倒映着残破的天际,低沉的风划破长空,呜咽着扬起他的衣摆。灰黑而压抑。

这样的不合理,早就应该被推翻了!

十八岁的少年正是凌云之志,想要站在世界面前尽情展现自我。孙哲平带着他的重剑,那是末日之下被人类重新从历史中寻回的没落古武,有一个古典的名字叫“葬花”。这把武器陪伴了他很多年,甚至比他的后来的伴侣还要更久,从某种意义上说,葬花是最贴近他心灵的存在。

孙哲平天生是属于战场的狂剑士。葬花也是。

这是末世第六年,人类百废待兴,经济稍稍好转,与此同时被洗牌的政治格局暗流激荡,通过强大武力主宰一方的不再是国家,而是拥有火力装备的各个军区。其中风头最盛的当属嘉世,嘉世最出名的莫过斗神叶秋。

乱世出英雄,而今已然是乱世,正合英雄横刀立马,一柄狂剑斩开纷纷扰扰的黑暗。

世界永远不属于那些纸上谈兵的家伙。

孙哲平扯着嘴角露出一个狂傲的笑容,既洒脱又放肆,使这个不过刚成年的男孩面容带上了属于男人的气质,刚硬而残留着少年的青涩柔软。

他是一个明亮的矛盾体,是这个属于百花军区的集聚区中首屈一指的高手,他还年轻,有些无限上升的未来。

但他的目光不止是百花军区。

他想要的是这个世界。

但是,仅仅一个人还是难以做到。就像嘉世有叶秋和吴雪峰,蓝雨有喻文州和黄少天。要成为与他们比肩的人,光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

“那就去找一个同伴。”他对自己说,“然后,一起让世界瞩目。”

这是一个沉甸甸的誓言,而他在之后的几年里也切实地执行着它,直到不可抗拒的命运拉扯着他偏离航线为止,他一直和他的搭档在一起,如影随形,不曾分离片刻。

他们的故事,将在今天拉开序幕。

孙哲平在下午穿好皮甲,整理好行装。皮甲样式简单的表象下掩盖着高科技的内里——布满整件衣服的细小输热管道,对冷热兵器均具有一定抵抗能力的特制材料,人类近乎上帝之手的的科学技术,总是忠实地提供着令人安心的支持。

只有这时候,他才会稍稍放下对科技的偏见,承认即使是绝对武力也有做不到的事。

魏琛和他的伴侣方世镜都说他是一个战士,一个对战场有本能渴望的嗜血者。

而他也确实是。

握着葬花的孙哲平,是无人能敌的强大者——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现实中。

他仍旧把葬花放在肩上,出门四处转悠,过了一会儿魏琛才赶过来,一张猥琐的老脸上居然有几分甜蜜。孙哲平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接着默默转移了视线。

实在是看不下去啊。

说到魏琛,也算个传奇人物,他年纪不算大,但是却曾是蓝雨的招牌领导者,资历远比孙哲平这种没出过百花军区的小伙子丰富,因此自我吹嘘时很有几分倚老卖老。他还有一个叫方世镜的同伴,感情很好,原来也是蓝雨的,只是可惜一个温润如玉的人跟了魏琛,简直暴殄天物。

“冰霜森林,走着么?”魏琛冲他喊了一声。

孙哲平大声应了,俩人不再多话,脚步匆匆地走向集聚区外的冰霜森林,这片林子罕有人迹,因此野兽出没,倒有些原始森林的意味,说起来还是托了末世的福。

一走出集聚区,旷野呼啸的寒风立刻激得人浑身一抖,那风清冷之极,寒凉得不带一点人味。如果一个人独自走在风中的话,大概过不久就会崩溃吧。

森林外围是没什么大型野兽的,这是所有人的共识,孙哲平和魏琛在这里逗留了很久,虽然魏琛主要是负责打下手,有效输出无限接近零,俩人还是靠着孙哲平收获颇丰。

魏琛拎着一只兔子,啧啧有声地感慨:“这兔子瘦的跟排骨似的,刚够塞牙缝的吧。”

孙哲平操了一声,“有得吃就不错了,还挑。”

他说得不错,末世有动物实在是人类的大幸,这表明环境还没有被破坏到崩溃的地步,至少还有除了人类以外的生灵活了下来——不过,事实上没有科技武装的人类才是自然界最脆弱的生物。

“我倒是想挑啊……”魏琛仰天长叹,“不是兔子就是鸟,不如老夫抓两只虫子烤烤?”

孙哲平,“……赶紧去吧老家伙。”

他们拿出随身的干粮草草解决了一餐,就是最简单的饭团和烤饼,然后把猎物的肉处理好,打包装进了空的包裹里。无下限的魏琛到底还是对虫子敬而远之,放过了爬过他身边的一只灰甲虫,这真是今天他做的最善良的一件事了——永远不要试图寻找一个草莽者的下限,它可能比马里亚纳海沟还要深,尤其他还在对着兔子肉虎视眈眈。

“那就回去了?世镜还等着我呢。”魏琛问。

孙哲平仰头看了看天,发现什么也看不见,于是猜测现在已经入夜了。其实末世持续到现在,被弥漫整个太阳系的尘埃云所挡住的太阳光仍然显得非常黯淡,只能说比六年前的绝对黑暗要强一点而已。

感谢那颗闯入太阳系的不明天体,它的爆炸即使处在太阳系最外围,也足够扼杀那里一切可能存在的生命体了。

“那就回吧。”孙哲平应道。

他们带上包裹,准备离开冰霜森林,虽然末世以后不再有白昼黑夜的分别,不过魏琛和孙哲平一直都践行着以前的时间观念,“晚上”不在他们的计划表中。

突然一声枪响,那声音炸得很大,像滚雷一样贴着耳边,魏琛吓了一跳,当即骂骂咧咧起来。

“哪里的小兔崽子?”

他们一起把目光投向了更加幽邃漆黑的森林深处,那片地方没有人类活动,是完全属于野兽的地盘,天知道里面会有什么东西。

即使是科技发达的现在,自然也充分向人类展示了它的力量,末世是最好的例子。自然永远无法被人类完全征服。

那么是谁大胆地闯入了这片禁地?

孙哲平皱了皱眉,“进去看看。”

魏琛没有异议,万一是谁在里面遇见事儿了,现在走就等于杀人,反正他们的实力摆在这里,也算是艺高人胆大。

枪声响过石破天惊的一回之后就稀落了许多,不时传来几声。俩人加快脚步,可以明显感觉到离那人越来越近,已经能听见扣动扳机的声音了。

“那边!”魏琛叫道,“从那棵树后面转过去!”

孙哲平照办,葬花劈开丛生的荆棘,有些疑惑地发现这里的植物生长得非常密集,而且颜色都泛着诡异的灰紫色。来不及多想,他匆匆越过,眼前豁然开朗,竟是一片小小的空地。

空地上站着一个持枪的人,与一只东西对峙着。

那是一只灰色的大型猫科动物,长相凶恶,额上有一道黑色的绒毛,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声。孙哲平注意到它的后腿被子弹击中,殷红的血在地上积起一滩血洼。

从它的身长看,恐怕站起来比一个人都要高。而且,孙哲平从来没见过这种动物。

“这……这是什么东西?”他听见魏琛的声音有些颤抖。

——他们同时想起了政府的警告:有人发现过异变动物。

“不知道,先弄死再说。”孙哲平回答,葬花在手中蠢蠢欲动。

他知道这是一场血战,但是体内的血液似乎在沸腾,促使他拿起武器奔赴战场,越强大的敌人,越能让他兴奋。

空气里弥漫着隐约的甜味,那气味顺着鼻腔直充大脑,思维仿佛沉醉在这股甜腻中,飘飘不知所在。

魏琛瞄了一眼那个人,对方挂了不轻的彩,而且体力消耗得很严重,俯下身微微喘息着。这一眼留给他的印象是一个身线单薄的男孩子,脊背弓起来,显得倔强又脆弱。

受了伤的话,他就不算一个输出,那么这边……

魏琛在心里暗暗估算时,那只动物冲着俩人张开嘴,露出森冷的利齿,体表肌肉肉眼可见地绷紧,一个蓄势待发的威慑性姿势。看起来它的注意力已经从那个挂彩的家伙身上转移了,并且,新的目标更具威胁力,让它感觉到了危险。

眼看对峙局面摇摇欲坠,孙哲平踏前一步,率先斩出葬花。剑锋乌沉沉的透不出一点光亮,肃厉的剑意寒彻骨髓,携带着主人高燃的战意向前划去。

重剑落地,在泥土上拖出一条深痕,孙哲平瞳孔微缩,猛然俯身,一阵腥风从他颈后拂过,像死神的叹息一样轻而致命。

他刚刚躲过了一次足以改换战局的重伤,而他并不知道它是如何瞬间来到身后的。

那东西轻巧地跃起,金黄色的竖瞳盯着孙哲平,它的速度快得惊人,对于手持重剑的剑士而言,对付这种速度型的对手是不太容易的。它的那条伤腿对它仿佛没有任何影响。难以想象它全盛时期有多么迅捷。

单靠孙哲平一个人,胜负恐怕是个未知数——而且是很不利的未知数。

“我来掩护!”魏琛低声喝道,语气里的嬉笑全换成了严肃,他从口袋里甩出一个小东西,它栽落在地上,一圈蓝光倏然扩散,隐隐的电光贴着边缘游走,空气里传来一股焦味。

末世以后出现的新技术——人工球状闪电定向航道,对近距离物体可以做到百分百的精确打击,甚至可以将一个人烧成灰烬,而衣服完好无损。(参考《球状闪电》)

唯一的缺点……由于技术不成熟,它经常失灵。

某种意义上就像魏琛一样不靠谱呢。

虽然魏琛满脸大义凛然,但他的武器显然背叛了他,那电光只是就这么闪烁着,丝毫没有攻击的意思。

孙哲平,“不靠谱的老家伙让开,老子来,你一边去。”

他们停滞的时候,那只东西观察着他们,犹疑不决地徘徊着,似乎在权衡胜算。孙哲平顿了顿,决定选择正面强攻,这是他最熟悉的作战方式。

战斗重新开始,孙哲平拿出了最大的耐心陪它周旋,葬花的劈刺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脆。他咬紧牙,手背上的青筋完全鼓起,大脑疯狂运转着,几乎能听到血流过的声音。

上挑,下斩,旋刺。重剑在他手里如同活物般灵活轻盈,狂暴连续的攻击一往无前,双方的血流淌在一起,以血换血,以命搏命!

战斗、战斗、战斗,拿起刀直到力竭直到死亡!

他不正常地兴奋起来,眼珠上泛起一层赤红。

好像有一个声音在耳边鼓动着他,他逐渐陷入狂热中,却无能为力。

魏琛看他架势拼命,顿时感觉孙哲平的状态有异,这时候双方势均力敌,他不敢贸然插手,眼珠一转,看到拿枪的少年一手捂着腰侧的伤口,右手举起了枪,但失血的眩晕以及瞬息万变的局面让他迟迟没有击发,魏琛只希望他不是没子弹了。

“这位小兄弟,”魏琛满脸正气地凑上去,“你的枪借我用用?”

张佳乐看着他,摇了摇头,“这把枪是特制的,别人很难操控。”

想了想他补充:“谢谢你们过来。”

这孩子一看就是好人家出身,这会儿一不小心就能把三个人全送在这里的当口,他还能淡定地道一声谢。

魏琛忽然觉得,他和孙哲平有异曲同工之妙:不怕死,傻,疯。

真他妈的一拍即合。

说话的功夫孙哲平被挠出了好几道见骨的血痕,相应的,那东西身上也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葬花,差点被腰斩。它速度快,但攻击力却意外的不强,应当是爪子之前被击伤了。

张佳乐眯起眼,视野里模模糊糊,他努力让自己清醒起来,右手不易察觉地颤抖着。

失血对一个枪手稳定性的影响是致命的。

猎寻冰凉凉地贴在掌心中,张佳乐深吸一口气,猛地睁大眼睛,一瞬间孙哲平和大猫的运动轨迹无限放慢,他们看起来就像舞台上的木偶剧一样,他不合时宜地想道,居然有点想笑。

猎寻的枪口喷出了一道绚丽的冰蓝弧光,光影交错间照亮了整个冰霜森林,魏琛惊愕地看着他,扭头望向孙哲平。

葬花高高扬起,与此同时一只爪子也朝着他的脖颈挥去,双方都没有躲避,魏琛看着它们越来越靠近目标,手心浸湿了一层冷汗。

交汇、越过、逼近!

“……”

“孙哲平你麻溜点!”魏琛骂道,“人都给你冻上了还站那!”

孙哲平发现那一枪干的漂亮,不知道子弹怎么带的特效,汹涌的寒气精准地覆在它的伤腿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了一层冰。很显然这极大地拖慢了它的速度,孙哲平嗤笑一声,有点挑衅的意思,他也不再躲近在咫尺的锐爪,葬花的刀锋落下,翻涌的鲜红瞬间裹满刀背,艳丽如花。

这一刀用了十成十的力气,当真半点没有留力,几百公斤的巨大力道沿着刀锋切进皮肉,霎那间血呈喷射状喷出来,浇了孙哲平满头满脸。

那只爪子到底停在了他面前,最终没能再进一步。

他把葬花上的血一甩,满地的血肉,脸上都溅了一些,笑容益加张狂。

“不错啊,你要不要……”

“人都晕了你还说什么。”魏琛吃力地让张佳乐靠在自己肩上,“快来帮老夫把他弄回去……”

大概是已经尽力做完了自己能做的事,少年安静地阖着眼睛,脸色泛着虚弱的苍白。孙哲平看了看他,发现他其实挺好看的,睫毛很长,像一只寒冬里展翅欲飞的蝴蝶。

有一种熟悉感微妙地从心里一点一滴地浸出来。

“孙哲平!”魏琛的怒吼堪比刚刚的枪响,“你想让他死在这里吗!还是你要和他殉情!”

……啊啊。

孙哲平放弃了进一步的思索,从战斗里脱离出来,他终于感到一丝疲惫。自己受的伤也不轻,身上分不出是谁的血,黏糊糊地布在破烂的衣服上,感觉很不舒服。

那就回去吧,反正我看上的人,总不会跑掉的,他想。

……

一个月后。

百花军区发布公告,声明冰霜森林内出现因辐射而变异的动植物,其中某类植物具有致幻成分,气味可以刺激人类分泌肾上腺素,并对动物变异具有尚不明确的促进作用。

这是一个爆炸性的通告,各军区纷纷开始排查,最终发现此现象普遍出现在全国乃至全球各地,而人类此前对比一无所知。

人类的末世,才刚刚开始。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到我们(打情骂俏)的主角。

“你叫什么名字?”孙哲平居高临下,问在床上打滚的少年。

“张佳乐,弹药专家。”少年闷在被子里回答,孙哲平看着他露出的栗色头发,额头青筋一跳。

“孙哲平,剑士,……起来说话。”

“干什么?”张佳乐转过脸来问他。

“起来,去西部荒野。”

“嗯?”

“打一场去。”

张佳乐,“……别以为救了我就可以这么嚣张。”

他想起魏琛的评价:“好战的疯子。”

不过,疯就疯呗,没什么不好的。

张佳乐就喜欢疯。

他咕噜从床上爬起来,正视着孙哲平,眼神发亮,“不过我答应你了。”

他们去了西部荒野,那是一片荒芜的原野,据说从前是盛开着千万朵繁花的花海,而今凄凉萧瑟,无人踏足。葬花和猎寻换成了模拟实战用的特制刀枪,他们痛快淋漓地打了一场,孙哲平身上留下了表示击中的白痕,张佳乐的双手也印上了一道道渗血的印子。

即使是不具备实际攻击力的武器,打在身上也是很疼的,相应地,伴随着升腾起来的是极致战意与热血。

战斗与伤口是男人最好的成年礼。

孙哲平咳了一声,嘴里有点血腥味,侧身避过呼啸而过的一发假弹。他发现张佳乐其实体力、敏捷都不错,他天生有很好的枪感,虽然透着一股生涩的放不开,但瞄准、装弹的操作都是利落干净,说明基本功和天赋都很好。

那么就是他了!

被击中的地方起先是火辣辣的疼,很快那种疼痛连成一片,在感官里留下鲜明而深刻的印记。其实枪手和剑士这样打是非常不科学的,张佳乐和孙哲平的武力值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导致他多挨了好几下。

而且孙哲平他妈的没放水!简直欺负远程!

……不过大孙的目的反正是达到了。

打到最后张佳乐气喘吁吁地倒在地上,手指无力得接近麻木,他松开手,看着阴沉沉的天空,瞳孔里的蓝黑色随着喘息起伏不定,如同一泓破碎的星空。

“不打了不打了,喂我说,根本打不过好吗。”

“近战和远程的优势不同而已。”孙哲平随手甩掉手里的刀,坐在他身旁的空地上,“你的技术看起来不错。”

他俯视着新同伴的脸,“……要不要和我一起来个组合?”

少年的脸部轮廓正在向成年男人过渡,线条刚毅而略带柔和。和两年前相比,确实变化很大。

张佳乐沉默了片刻。孙哲平也不说话,一直等着他。

“那就一起呗。”张佳乐忽而冲他灿烂一笑,翻身坐起来,“一起去闯荡世界?”

“不,一起去征服世界。”孙哲平更正。

“你的理想很远大啊……所以说这么自然的口气,听得我都相信了啊!”张佳乐弯起眼睛,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背,不小心擦过红肿的手臂,顿时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喂大孙,我和你说,如果辐射会使生物变异的话,是不是会有新的物种出现?”

“当然,你不就是吗。”

“啊?”

“一朵喜欢花的花。”

“……大孙我想打你。”

“打得过我?”孙哲平嘲讽地问。

张佳乐张牙舞爪扑上去,“试试看不就知道了!”

试试看,就知道了。

试着一起走过这个世界,走过无数的沿途风景,少年意气,快意四方,繁花为景,血色不凋。

张佳乐很喜欢花,从小时候开始就是这样,在末世那么糟糕的条件下仍然会对一片郁金香叶子念念不忘。那种繁盛绚烂,倾尽全力近乎燃烧起来的大团大团的花朵是他毕生所追求的,它们在枝头簇拥盛放如火,像猎寻枪口缭乱的光影一样夺人心魄——或者说,他选择拿起猎寻,未尝没有看中它的特效的缘故。

听说有一种没有名字的花,它有着最明艳的色彩和最柔软的花瓣。人们永远在寻找它的路上,没有人见过它,但每一个流浪者都说它永远绽放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自顾摇曳,等待着被发现。

孙哲平和张佳乐迟早会找到它的。
END
——
最后的意思其实是指虚无的理想之花……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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